移送管辖是属于级别管辖的一种,对于级别管辖,详细大家已经有所了解,但是对于移送管辖,大家可能只停留在表面的意思。那么,移送管辖是什么,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?
级别管辖中的移送管辖概念及注意事项
移送管辖是为适应审判实践出现的特殊情况,法律对级别管辖所作的灵活性、变通性的规定,使得上级法院在必要时,可以审判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案;下级法院认为案情重大、复杂需要由上级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案,可以请求移送上级法院审判。
但是必须注意:第一,上级法院只有在必要时候适用个案,当然,上级可以依职权决定;第二,上级应向下级法院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统计检 察院;第三,中院受理的可能被判无期或死刑的案件,认为无须重判无期或死刑的,仍可依法审理;第四,基层法院认为受理的案件可能被判无期或死刑的,应当按 照司法解释要求的程序和时限操作;第五,其中一人或一罪属于上级法院管辖的,应全案上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