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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政道路停车收费与社会公平正义
 

不知何故,各城市市政道路停车收费悄然兴起,大街小巷随处可见身穿“黄马褂”、手持发票的收费员,要么四处游荡、要么坐等守候、要么依物而站,姿态各异。

见车入位,有飞速赶来指挥停车的,有慢条斯理走向车位的,也有不闻不问的。但是,收取停车费时都有一双火眼金睛和两条飞毛腿,总能在驾车者上车关门的瞬间堵住车辆收费。如不缴费,据理力争者有之、破口大骂者有之,不顾生命危险强行拦车者有之,面露愠色默咒看着车辆驶去者亦有之。收费员多为老弱病残者,笔者想多数驾车者都会缴费的,较真不缴者毕竟是少数。

笔者并非凡事较真之人,但毕竟是法律人士,故有闲情时,偶会问问收费的依据何在。有人曰不知道,有人道有文件自己去查,有人说去问政府或者什么公益事业局的,有人讲有发票有工作牌就是合法的,看来是问不清、说不明的。

据知情人士透露,之所以决定市政道路停车收费,主要是为了给老弱病残者提供公益岗位,解决老弱病残者的收入、生活问题。至于管理,有归各个社区管的,有归某办公室管的,也有设立公益事业局专门管的。收费依据要么是县级政府下文规定,要么依据会议纪要。所收费用,一半归政府,一半归收费人员,当然,也有全额上缴政府,由政府统一发工资的。

笔者认为,政府可能是本着“劫富救贫” 的思维,收取富人的停车费给弱势群体以救济,从而体现社会公平正义。然,驾车者所驾之车不一定都是本人的,有车族也并非都是有钱人,因为贷款购车者大有人在。所以,市政道路停车收费很多时候不是“劫富救贫”而是“劫贫救贫”,显然是不公平的。同时,无论是提供完善公益设施,还是提供就业岗位,抑或解决贫困人员生活保障,都是政府的分内之事,转嫁给驾车者,公平乎?正义乎?当然有人会说,你开车污染环境,占用公共道路停车,缴费天经地义,难道不公平吗?

笔者认为,既然是公共道路,驾驶者作为公民之一,当然有权享用,难道仅因驾车就剥夺其无偿享用公共资源的权利?既然有路有车,政府就应该想到有车必停车,故而应当规划公共停车位、公共停车场,为民众停车提供方便,或者沿街规划收费停车场。总之,至少要让车有位、人方便。质言之,如果政府没有能力提供公共停车位、公共停车场,在民众不得不占用公共道路停车时,就不应该收取费用。同时,购车者在购车时缴纳了增值税,每年还须缴纳车船使用税,年检还须缴费,作为纳税人,难道不能无偿享用公共道路停车?

虽然无车族不占用公共道路停车,但至少不用交增值税、车船使用税,年检费等费用。质言之,有车族需停车但须交相关税费,无车族无需停车但不须交相关税费,从某种角度来说,占用公共道路停车无须缴费也是公平合理的。如果认为占用公共道路停车就应该收费,那么我们上街时无疑占用公共道路行走、驻留,是不是也应该缴费呢?如果答案是肯定的,那就是荒唐的、荒谬的。

笔者相信绝大多数人都是不能忍受的,毕竟苛捐杂税众多的国家不是真正的法治国家。驾车者驾车停车但他没有拥挤、占用人行道,行人拥挤、占用人行道但不使用道路和占道停车,行人走路都不缴费,驾驶人驾车停车确需缴费,公理何在?公平何在?一言以蔽之,无论从政府的职能来说,还是从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来讲,市政道路停车收费都有失公平公正。